个人买卖已免征增值税,但交易市场仍收“交易税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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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5-05-14] 来源: 作者:记者 陈心如 点击:

       在潍坊的车主,若从他人手中买卖二手车后要过户挂牌,均要先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市场统一发票,车主俗称为“税票”。而长期以来,在“税票”开具过程中,很多私对私交易的车主都会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缴纳评估价2%的费用,动辄就是上千元,不少交易市场会解释为交易税。对此,潍坊市商务局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称,潍坊市二手车收费以1.2%的比例收取,且目前收取的并非交易税,而是市场服务费。物价局则表示,之前收取的2%中含0.8%的车辆评估费,但据记者了解,这一收费在2005年已被国家取消。 

 

要想过户先开发票 期间收费收的是税?

 

      近日,潍坊市民徐先生准备把自己的一辆旧车过户给他人,咨询当地车管所得到回复,必须先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具一张二手车交易税票。“这是一辆旧车了,属于黄标车,如果选择报废,政府还会补贴3000元,当时想以1万元低价卖给朋友”,徐先生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相关程序后,特意选择了当地一家有资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。

 

徐先生事先预计过户前后的花费不会超过500元,“到了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,得到车的评估价是49600元,按照当时缴纳评估价的2%的收费规定,我要交近1000元,才能拿到二手车交易税票。”

 

这1000多元,徐先生向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打听,对方称之为“交易税”。

 

据了解,2008年,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实施意见》,决定建立容纳二手策划交易、经销、拍卖、经纪、评估为一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体系,不断健全完善二手车市场服务功能。与此同时,在潍坊市区,由潍坊市商务局指定了7家有资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,可出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,这被车主称之为“税票”,这也是二手车买卖后过户挂牌的前提条件。

 

多位人士介绍,在潍坊很多交易市场,长期以来会把车主开具发票缴纳的费用,解释为“交易税”,这也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被称之为“税票”的原因。

 

车主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收费下调

 

       日前,我省有车主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二手车交易税之事,当地税务部门在答复中称: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。其他单位纳税人销售二手小汽车缴纳增值税的税率根据财税【2009】第009号文件规定确定。此外,税务部门答复中也列举了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”不属免征增值税的范围。

 

记者了解到,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潍坊当地的业内人士说,在二手车交易中,绝大多数情况为个人对个人的交易,而且很多车辆符合税务规定中的免征增值税条款,因此从2009年至今二手车市场在开具“税票”时,所称收取的2%交易税应不存在。

 

然而,7月份之前,不少车主在潍坊二手车市场遇到了”怪事“。车主刘先生曾经经历一幕,他说:“2013年购买的旧车,在北京的成交价是55000元。但一辆2010年的同款车辆,在潍坊过户前的评估价是60000元,按照2%的比例。按照交易市场的说法,我拿了1200元的“交易税”。而在北京,收费最高的交易中心收费也不超600元,而在日照等地,只有几十元。”

 

从去年开始,当地不断有二手车交易中的业内人士向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。今年7月初,当地二手车交易收费下调为车辆评估价的1.2%。

 

14日,记者和当地一名车主一起,来到了潍坊的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。在评估交易服务大厅前,一位自称长期代办过户业务的“黄牛党”透露,如果车辆买卖双方都到场,二手车收费将按照1.2%收取,但一旦有一方不到场,还是按照2%收,就算是有对方的委托书也不行。随后,记者电话咨询潍坊市内其余几家二手车交易市场,证实了上述说法。

 

国家已禁止强制评估服务费却以评估价为准

 

记者从潍坊市商务局得到证实,现在个人买卖之间,潍坊市二手车收费以1.2%的比例收取,且目前收取的并非交易税,而是市场服务费。

 

7月11日,针对潍坊市二手车市场交易收费过高的质疑,潍坊市物价局做出书面回应,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及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》(鲁价费发【2009】60号)规定,市场经营单位可收取“市场交易服务费”,收费标准为“价格评估额的1.2%,交易双方各负担一半”,二手车价格评估机构按规定收取评估费,“收费标准为评估额的0.8%”。

 

物价局特别指出,两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,由于潍坊市没有出台自己的标准,所以执行省物价局规定。

 

记者了解到,早在2005年,由国家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,第27条规定,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,不得强制进行。

 

潍坊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此次二手车交易费调整,所减免的0.8%的费用即为评估费。但部分车主依然存有质疑,“国家已经禁止强制评估,但二手车市场收取服务费却要以评估价为依据。这不该收取的0.8%的评估费,直到今年7月初才停止,那二手车交易市场是不是该对之前的违规收费负责?”

 

有空壳市场也收服务费物流园里开具“税票”业务

 

据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及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》,市场经营单位在收取市场交易服务费后,市场经营单位应对入场交易的车辆提供车位,并免费看管,代办交易车辆过户手续、档案提取、挂牌,为外地客户提供代购、代销等服务。

 

但据了解,在潍坊7家有资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,仅有2家可以提供场地买卖。记者在一家位于潍城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看到,仅有的场地被来往车辆和货物占满,二手车交易市场实则已经变身为一家物流园,但在一栋三层楼内,却依然有人在值班,收取市场服务费,然后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。

 

而在位于奎文区的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,却是以销售新车为主,但在评估交易服务大厅内,前来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的人却络绎不绝。只要提供车辆的证件,工作人员就会通过系统提供估价,然后车主按照估价的一定比例交钱,获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。

 

二手车车主向记者展示了一张二手车交易市场提供的收费发票,注明的经营项目为“其它服务业-其它-服务费”,并未注明服务的条目,不少车主对这样的收费方式存有疑问,“很多地方收取服务费是以车的台数,但在潍坊,估价1万的车,交纳服务费200元,估价10万的车,要交纳2000元,交易市场提供什么服务了?贵的车与便宜的车,服务差别在哪里?这些都没有任何的详细说明,感觉自己的钱交的不明不白。”

 

 

记者 陈心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