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
[2016-11-14] 来源: 作者: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点击:
根据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,经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,本会会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如下:
一、收费标准(按年度计算):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 5000元/年
监事长、副监事长单位 3000/年
理事单位 3000元/年
监事单位 500元/年
会员单位 500 元/年
二、 缴费时间:每年10月份一次性交清。
三、 凡无故拖欠或不缴纳会费逾期一年以上者,由理事会对其做出暂停会籍、或令其退会或除名处理。
四、 本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五、 本规定经本会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