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长、副会长任职资格和选举办法(修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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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7-01-16] 来源: 作者: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点击:

一、本会会长、副会长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。 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:

   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善于团结协作,热心公益事业,社会信用良好;

   (二)本会理事。熟悉业内情况,被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、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;

   (三)当选后任职届满时不超过70周岁;

   (四)热爱本会工作,有奉献精神;

   (五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   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。

   (七)按时缴纳会费(会长单位会费每年5000元)。

二、选举办法:

   (一)有意愿当选本会会长、副会长的会员,由本人向本会秘书处报名当选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;报名可以自荐、会员联名推荐和会员个人单独推荐。会员联名推荐和会员个人单独推荐的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须经得被推荐的本人同意。

   (二)秘书处将报名当选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名单汇总提交选举工作委员会。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召开主任会议根据会长、副会长当选资格进行审议,将报名名单和审议意见提交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名单。同意得票超过二分之一的当选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,提交会员大会投票表决。

(三)由选举工作委员会向全体会员公示推选的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7天。报名当选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在公示的候选人名单中没有列入,本人有不同意见,可以向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,要求复议。或要求提交会员大会审议,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。

       对公示推荐的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有异议的,也可以向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意见要求复议。或要求提交会员大会审议,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。

  (四)提交会员大会审议表决的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,当选得票超过投票数二分之一的,可当选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,进入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会长、副会长的候选人名单。

  (五)当选本届会长、副会长应当先经过本届理事选举,取得理事资格。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在本届理事选举中落选,其会长或副会长候选人资格也就被取消。

        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在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之前,应当向全体会员进行任职承诺或演讲。

  (六)会员大会根据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名单,进行无记名投票。

        先选举会长单位(取得副会长的任职资格),同意得票超过二分之一的当选。落选的仍然为本会理事。

会长从会长单位(报名竞选会长候选人,并且已经取得副会长的任职资格)中选举产生。同意得票超过二分之一的当选会长。已经取得会长单位资格不参加会长竞选的会长单位为本会副会长。参加会长竞选落选的,仍然是本会会长单位为本会副会长。

   (七)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当选会长、副会长名单,由秘书处负责报宁波市社团组织管理机关批准。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二届理事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